Tuesday, August 21, 2007

如果真要有一个理由

就是不要硬着头皮塞车上班去,我觉得这让我失去尊严。

由别人来控制时间的我,没有自由。
没自由的人十分可悲,因为连伤心的权利都没有。

有太多的人亲友离逝,可是社会和公司只允许他们伤心哀悼三天。
“公司对你的亲人逝世深表遗憾,特此给你放假三天,希望你节哀顺便。”
真好笑,连追悼的天数都不能自己决定,请问做人还有何尊严。

生病了,明明休息一天就会痊愈,却还要为了向公司证明自己生病特意去看医生。

如果真要有一个理由,为什么要做安利?为什么要成功?

还我尊严!

1 comment:

menghuan said...

很久没看你写的文章了,都蛮有意思的,你说的也没错,或许世界必需有一定的规范,才比较容易管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