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8, 2011

同性恋和社会的道德标准

如今同性恋课题最麻烦的是:同性恋者并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

即便那是违反真理的,但是由于许多人不认识真理,所以便无法透过真理以外的律法来说明同性恋是犯罪并且违背真理。

所以不认识上帝和了解祂心意的人,你对他们说同性恋是犯罪,他们是不会明白的。因为照他们来看,同性恋没有伤害别人,而且是两个人的事,所以不算犯罪。他们衡量善恶的标准是出于社会或自身的经验标准,而非客观的真理标准。

除非先让他们理解订下万物规律的神是客观的存在,是真理、公义和爱的本体。否则你说同性恋是犯罪,他们就告诉你那是你的宗教,和他们无关。

我也要重申,上帝爱罪人,但不爱罪恶。我们应当要爱人如己,也包括要爱同性恋者,但不应该认同同性恋是对的。

上帝的爱是没有矛盾的,因为爱是恒久忍耐,凡是包容,但同时爱也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只是人往往不理解真实的爱应该是如何,所以才用人自己的标准来衡定上帝的标准。

今天可以接受同性恋是对的,以后就可以接受母子乱伦恋是对的,再往后就可以接受人兽恋是对的,因为我们认识的这个道德的标准是随着时间和社会的进展而改变的。就像在战争中,人们认为为国家杀人是对的事一样。如果真理是会随着时间和社会背景无时无刻地在改变,实在是一件可怕的事。

所幸的是,神所启示的真理是不会因为时间、地点、时代而改变,祂是完全的并且永远不会改变,绝对不会因为社会需求而背叛相信祂的人。所以真理应该是我们迫切和值得跟随的道德标准,直至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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