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曾在某政治评论的留言提到“公义”二字,那版主就立即不屑地回覆说“算了吧”。
其实在某些人的生命里,公义并没有占一席之地。
他们论政治,不把公义视为前提,立场居首;
他们论生命,不把公义视为原则,纵情享乐;
他们论真爱,不把公义视为基础,意成溺爱。
要把“公义”这个价值观传达到没有这种文化意识背景的人、或是蓄意逃避的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是不是多数人的比例,就能决定公义的本质呢?
在民主社会的架构里,少数服从多数,其实只能代表多数人的决定,但不能代表这个多数人的决定是公义的。公义的依据若是根据多数人或强势群体的想法,公义就变成是随波逐流的产物,没有任何恒久的意义和价值。
这时就不难看出,客观的真理是有其珍贵之处。基于真理的公义,是有坚定立场的,是有永恒价值和意义的,是值得依靠和相信的,是让人产生勇气并坚固心灵的。
是什么让人在众多逆流声浪中、或在强势的敌阵面前,仍然对自己的原则坚持不懈呢?就是来自这种本质的公义:基于真理的公义。历史中许多伟人的生命都印证了这个事实。
所以人是需要真理的,这样人才不会迷失,这样人才会有明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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