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3, 2013

多元成家与非信徒辩论一事

最近多元成家的课题闹得沸沸扬扬,我想对与非信徒辩论一事提出观点。

我们真的有可能在福音以外说服非信徒同性恋是错误的吗?
如果没有,那么跟非信徒在这课题上的辩论有什么意义呢?


基督徒的道德观是上帝的本性(启示性),非信徒的道德观是自己或来自世界的价值观(非启示性)。基督徒按圣经陈述的理由,在非信徒看来都是宗教理由,没有价值的。这样,基于道德观前提的不同,两者在同性恋课题上的辩论,其实都不会有交汇的部分。

在步向败亡的世界里,虽然明知世界败亡的结局,基督徒仍要向世界陈述从上帝而来的道德价值观,并且要以效法基督背十字架、舍己的精神来表达。但在辩论方面,如果内容不是与福音有关,我认为可免则免,因为我们不可能透过福音以外的内容使不信者回转。

基督徒也不必扭扭捏捏企图用圣经以外的内容建立同性恋是罪的合理性。亚当的罪成立,完全是因为上帝宣布他犯了罪,不是因为其他。

基督徒不单是天上国的子民,也是地上国的公民,
非信徒可以行使公民的权益支持或反对多元成家立法,
基督徒也可以行使公民的权益支持或反对多元成家立法,
基督徒的理由,不一定是需要非信徒的认同,
基督徒的决定,都一定需要向上帝交代。

愿圣灵引导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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