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28, 2014

不是律法的规条被守住完全了律法,是爱完全了律法

上帝的律法反映上帝圣洁的本性,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样式被造,因此人有义务在万物面前彰显上帝的圣洁属性。人犯罪堕落以后,上帝赐下律法,叫原本有上帝形象但却背离上帝的罪人不可轻易犯罪。

上帝的律法保护人,它约束人使人不敢轻易犯罪,它也保护人以致不会因他人犯罪的缘故受害。上帝赐下律法的动机是爱。律法的设立不是为了律法的规条本身,而是为了上帝的荣耀**,也是为了人。律法的总纲就是爱神爱人。(**从救恩的角度看来,律法的功用是叫人知罪,叫人晓得自己根本无法遵行律法犯罪而只配得上帝的审判,籍此指引人仰望上帝的救赎。)

因此,当一个人为了守律法,而把不理他人的需求、罔顾他人的死活,这个人是否遵行了律法?表面上好像遵行了律法,但事实上他却是违背了律法。

『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 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你想这三个人,那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路10:30-36,请自行查看上下文)

耶稣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说的不单单是帮助人的教导,而是点破宗教家的伪善面貌。根据律法,碰了尸体就不洁净了,这对要处理圣殿事物的祭司和利未人是个麻烦,当他们有“到圣殿服侍上帝”的藉口,就可以很合理地走开,这样就守住了律法。但耶稣的观点是,那个犹太人都瞧不起、那混血的、帮助那落在强盗手中的撒玛利亚人,才是真正遵行了上帝的律法。

耶稣就是在安息日帮人治病。法利赛人质疑祂是否违法了上帝的律法,耶稣指出,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安息日行善是可以的。在法利赛人的眼中,耶稣违背了律法,但事实上,耶稣遵行了律法。

面对宗教家有关律法意义上的试探,耶稣同样指出——重点不是冷冰冰的死规条,是人。人应该关心的不是自己能守住多少条律法然后在上帝面前邀功,不是你的宗教情操、不是你的道德情操、不是你的功德,而是应该关心跟你一样按上帝的形象样式被造的人,一个活生生的人!

在教会,今天若有弟兄姐妹为了不得已的原因而无法守安息日,我们的态度应当是如何呢?用规条主义来轻看他批判他?谁是落在强盗手中的人的邻舍呢?(注:我不是鼓励人不守安息日或给故意不守安息日的人找藉口,十诫说得很清楚,当守安息日)

爱和律法不是相背的,爱是律法的真义。

转个角度看今天的社会伦理。

法律的遵守者:人遵守法律,动机是为了不伤害人、爱人,还是单单为了不被罚款或逮捕?如果有人故意在绿灯时放慢车速,导致后面的车子无法顺利通过红绿灯,他并没有触犯法律,执法者无法定罪他,但其实他是滥用了法律做坏事。今天有多少人将法律的漏洞当作犯罪的途径呢?不是出于爱心,而是为了私欲守住这些规条,其实仍然是犯罪。

法律的执行者:政府制定法律,动机是为了爱人民百姓,还是为了法律本身?最近有个新闻,大马警方指槟州自愿巡逻队是非法的,将依法采取适当行动。也许,按大马法律来说,自愿巡逻队是非法的,警方有权执法,但另一方面,他们却违背了法律存在的意义。执法,是为了爱护人民百姓,还是为了满足法律的条文?还有Bersih、Stop Lynas等等个案,你就知道今天的许多执政者在玩什么把戏,他们滥用了上帝赋予的权柄。

人如果认为守住了律法或法律的规条、守住了道德的规条,自己就是完人、无可指摘、应该上天堂,那么他的思维其实跟法利赛人无异,这也是罪人的社会的普遍现象。一个缺乏福音光照的文化,越有道德,就越是伪善。

不是律法的规条被守住完全了律法,是爱完全了律法。

愿福音传遍全地,愿上帝将祂的律法放在我们里面,写在我们心上。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