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是使人得救的信心的根源。』這一點是道德主義者永遠無法接受、也是常常學習,終久無法明白的!
這種人,就算他們願意承認自己的『行為』沒有一樣是足以讓上帝看上他們的,但是他們用他們墮落了的宗教性,始終會認為,無論如何,他必須『先做到』一些什麼,起碼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上帝某方面的要求,讓上帝起碼感到他們是有誠意、值得被拯救的,這樣才行。
對這些人來說,在人這方面要『先』做到的事、『先於』上帝施恩給人的先決條件,若不是『道德善行』、就是『宗教禮儀』、再不然就是對上帝律法、吩咐的遵行,要是這些都不是的話,那起碼也需要先有『信心』,或者先『謙卑自己』,承認自己是個心靈『有需要』的人。這些內心的態度,也能被他們拿來視為讓上帝悅納他們的先決條件!走道德主義路線的罪人就是有這種本事,在他們的信念中,上帝是不可能『白白』施恩與人的!
如果上帝施恩、拯救的行動是需要先取決於人這方面『先』做些什麼的話,那麼上帝的行動就不可能是恩典了。這種要求人先要做好自己的本分(無論是行為、是宗教禮儀、還是心靈上的謙卑、對上帝的信心!),然後上帝才來完成施恩、拯救的步驟,乃是一切人間的宗教的本質。基督教與世上所有宗教所不同的地方,就在於這個次序是剛好反過來的。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是在我們仍舊是罪人的時候、仍舊是與祂為敵的時候、仍舊是悖逆抵擋祂的時候、仍舊是死在罪惡過犯中對祂毫無感覺的時候,祂就先愛了我們,並且把懂得回應祂拯救、呼召的信心先賜予了我們。
一個人之所以知道、之所以會承認他是個有需要的人,乃是因為上帝先把讓他有這種意識的信心賜給了他;一個人之所以會相信耶穌的救恩,乃是因為上帝先復活了他死在罪惡過犯中的靈魂、開啟了他心靈的眼睛。在此之前,罪人根本不能覺悟到自己是有需要的、根本不懂的自己是需要呼求上帝的、根本沒有本錢信靠上帝的。叫一個沒有這種意識、沒有從上帝而來的信心的人要去信耶穌、承認自己有需要、去遵守上帝的誡命吩咐,不但是一件完全不沒有意義、完全不可能的事,更加是公認否定『恩典』為何物的做法。
我們今天之所以能愛上帝,乃是因為祂先愛了我們;我們今天之所以願意遵行上帝的吩咐,乃是因為上帝先重生了我們;我們今天之所以願意榮耀上帝,乃是因為我們認識到,上帝施恩拯救我們,不是因為我們先滿足了上帝的什拯救條件,而是白白得恩典的,所以一切榮耀都當歸於祂!
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才能夠過一個以恩典為中心的人生;也正因為如此,我們在發現自己失敗、失足、做得不夠、不只沒有『完全』做到,連『一半』也沒有做到、甚至連半點也沒有到達要求時,而竟然上帝仍然以父親的慈愛接納我們、繼續赦免、潔淨、使我們成聖時,我們才不會墮入道德主義的陷阱裡,才不會每日背負內疚的重擔度日,才會既謙卑、又滿有確據地行走天路,並且衷心地把一切榮耀都歸於上帝!
—— Virginia Y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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