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许多教会在谈“敬拜更新”时,往往默认一件事:
若要让教会更有活力,就必须加入所谓的“现代敬拜”。
然而,这种做法背后,常常建立在几个未经检验的前提之上。
世上有许多动听的音乐。
但一个关键问题是:
好听的音乐,是否都适合用来敬拜神?
圣经启示我们,神是:
敬拜,不是人随意表达情感,
而是按着神的本性,对祂作出合宜的回应。
因此,问题从来不是:
“这首歌好不好听?”
而是:
“这首音乐,是否与神的属性相称?”
在今天的文化中,人很容易假设:
“只要我觉得好听,就没有问题。”
但圣经告诉我们,人已经在罪中堕落:
「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1:21)
这不只是道德的问题,
也包括人的思想、情感,甚至审美。
换句话说:
人对“美”的判断,本身也可能是被扭曲的。
因此,我们不能假设:
自己对音乐的感觉,是纯净、可靠的。
现代音乐的发展,大多是市场驱动的:
其核心目的,是吸引人、取悦人。
但敬拜的方向却完全相反:
不是人被满足,
而是神被尊崇。
当音乐的本质,是为人的情欲和感受服务时,
它就很难承载敬拜神所需要的重量。
不是所有好听的音乐,
都适合用来敬拜神。
因为问题不在于“好不好听”,
而在于:
是否合乎神的本性,
是否出于被真理更新的心。
若人的心尚未被神的道洁净,
那么他对音乐的理解与喜好,
也不可能完全脱离罪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