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3日

得救不是“信心加行为”的过程

一个常见的误解是:

得救,是一个“信心加行为”的过程。

仿佛人先因信开始,
然后再靠行为完成救恩。

但圣经并没有这样教导。


一、救恩不是“完成一半,再补另一半”

有些人认为:

  • 信耶稣,使人开始得救
  • 遵行诫命,使人最终得救

这种理解,好像:

神先救人一半,
然后让人靠行为把另一半完成。

但圣经所启示的救恩,是完全出于神的作为。

当神拯救人时,
祂不是部分拯救,
而是完全拯救。


二、得救唯独出于恩典,借着信心领受

圣经清楚教导:

人得救,是出于神的恩典,
并且是借着信心领受。

这就是“因信称义”的真理。

因此:

  • 信心不是“开始”救恩的条件
  • 行为也不是“完成”救恩的条件

而是:

人借着信心,领受已经出于神的救恩。


三、行为是结果,不是原因

基督徒的顺服与善行,是必要的,
但它的性质是:

  • 证明
  • 果子
  • 结果

而不是:

  • 原因
  • 条件
  • 基础

一个人的行为,
可以显明他是否真正信靠基督,

但不能使他成为属基督的人。


四、对“失落救恩”的误解

有人看见:

有些自称基督徒的人,
最终却离开信仰,

便以为:

救恩是可以失落的。

但圣经让我们看见:

问题不在于救恩失败,
而在于这些人从一开始,
就未曾真正信靠基督。

他们可能:

  • 用自己的想象取代基督
  • 用自己的观念取代神
  • 用自己的道德标准取代神的标准

因此,他们的“信”,
并不是出于神的恩典。


五、认识神,必须回到祂的启示

这也解释了一个问题:

为什么圣经如此重要?

因为圣经是神的启示,
是神向人显明祂自己的方式。

人若不借着神的启示来认识神,
就必然会:

  • 以自己的想法塑造一个“神”
  • 却不是真正的神

结论

得救,不是信心加行为的过程,
而是神完全的拯救。

信心,是领受这救恩的途径;
行为,是这救恩所结的果子。

因此,人得救,完全出于神的恩典,
而一切的顺服,
都是这恩典所带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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