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常见的误解是:
得救,是一个“信心加行为”的过程。
仿佛人先因信开始,
然后再靠行为完成救恩。
但圣经并没有这样教导。
一、救恩不是“完成一半,再补另一半”
有些人认为:
- 信耶稣,使人开始得救
- 遵行诫命,使人最终得救
这种理解,好像:
神先救人一半,
然后让人靠行为把另一半完成。
但圣经所启示的救恩,是完全出于神的作为。
当神拯救人时,
祂不是部分拯救,
而是完全拯救。
二、得救唯独出于恩典,借着信心领受
圣经清楚教导:
人得救,是出于神的恩典,
并且是借着信心领受。
这就是“因信称义”的真理。
因此:
- 信心不是“开始”救恩的条件
- 行为也不是“完成”救恩的条件
而是:
人借着信心,领受已经出于神的救恩。
三、行为是结果,不是原因
基督徒的顺服与善行,是必要的,
但它的性质是:
- 证明
- 果子
- 结果
而不是:
- 原因
- 条件
- 基础
一个人的行为,
可以显明他是否真正信靠基督,
但不能使他成为属基督的人。
四、对“失落救恩”的误解
有人看见:
有些自称基督徒的人,
最终却离开信仰,
便以为:
救恩是可以失落的。
但圣经让我们看见:
问题不在于救恩失败,
而在于这些人从一开始,
就未曾真正信靠基督。
他们可能:
- 用自己的想象取代基督
- 用自己的观念取代神
- 用自己的道德标准取代神的标准
因此,他们的“信”,
并不是出于神的恩典。
五、认识神,必须回到祂的启示
这也解释了一个问题:
为什么圣经如此重要?
因为圣经是神的启示,
是神向人显明祂自己的方式。
人若不借着神的启示来认识神,
就必然会:
- 以自己的想法塑造一个“神”
- 却不是真正的神
结论
得救,不是信心加行为的过程,
而是神完全的拯救。
信心,是领受这救恩的途径;
行为,是这救恩所结的果子。
因此,人得救,完全出于神的恩典,
而一切的顺服,
都是这恩典所带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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