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是:
人可以靠自己的行为,从神手中赚得赦罪或永生吗?
圣经的答案,是明确而一致的:不能。
一、律法显明罪,而不是使人称义
保罗说:
「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为义,因为借着律法,人对于罪才有充分的认识。」(罗3:20)
律法的作用,不是使人得救,
而是使人看见自己的罪。
因此,人越认真面对律法,
就越清楚自己无法达到神的标准。
二、若靠行为,就不再是恩典
圣经指出:
「作工的得工资,不算是恩典,是他应得的。」(罗4:4)
若人可以靠行为得救,
那么救恩就成为“报酬”,
而不再是恩典。
但圣经同时强调:
「你们得救是靠着恩典……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救恩之所以是恩典,
正因为它不是人所赚得的。
三、人无法在神面前成立义
圣经多处指出人的光景:
「凡活着的人,在你面前没有一个是义的。」(诗143:2)
「我们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
不仅如此,人本身也没有能力达到完全:
「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来却由不得我。」(罗7:18)
因此,人不只是“做得不够好”,
而是根本无法靠自己成为义。
四、人不能给神什么
约伯记提醒我们:
「你为人公义可有利于祂呢?」(伯22:3)
人的义,不能使神增加什么;
人的善,也不能成为与神交换的条件。
因此,人不可能靠行为“赚取”神的恩典。
五、救恩完全出于神的怜悯
圣经总结说:
「祂救了我们,并不是由于我们所行的义,而是照着祂的怜悯。」(多3:5)
救恩的根基,不在人,
而在神的怜悯与恩典。
结论
人不能靠行为赚得赦罪或永生,
因为:
- 律法显明罪,而非使人称义
- 恩典不是报酬
- 人本身无法成为义
- 人不能给神任何可交换的条件
因此,救恩完全出于神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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