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在哥林多前书说:
「说方言,不是为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不信的人。」(林前14:22)
这句话常被理解为:
方言是用来向未信者传福音,使他们信主。
但这样的理解,是否符合经文原意?
一、保罗引用以赛亚书的背景
保罗在前一节引用了以赛亚书:
「我要用外邦人的舌头……向这百姓说话,他们还是不听从我。」(林前14:21;参赛28章)
在以赛亚书28章中,先知指出:
神借着外邦人的语言,
向悖逆的百姓说话,
其结果不是他们得着建立,
而是:
他们听不明白,
这成为审判的记号。
换句话说:
这种“听不懂的语言”,
不是恩典的记号,
而是审判的记号。
二、“给不信的人作证据”的真正含义
因此,当保罗说:
「说方言……乃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
这里的“证据”,并不是:
带领人信主的工具
而是:
显明人处在不信中的记号
也就是说:
当人听见却不明白,
这正反映出他在神面前的光景。
三、教会中的原则:造就人
因此,保罗接着强调:
「凡事都当造就人。」(林前14:26)
在教会聚会中:
- 若说方言却无人能明白
- 就不能造就人
所以他教导:
- 若没有翻译,就当闭口
- 一切都应以造就人为原则
四、重点不在“现象”,而在“原则”
这段经文的重点,不只是讨论“方言”本身,
而是确立一个原则:
神的话,应当使人明白,并造就人。
任何不能使人明白、不能造就人的表达,
即使看似属灵,
也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结论
“说方言是给不信的人作证据”,
并不是鼓励用方言向人传福音,
而是指出:
当人面对神的话却不能明白时,
这本身就显明他在不信之中。
因此,在教会中,
真正应当追求的,
不是外在现象,
而是:
是否使人明白真理,
是否造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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