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华人基督徒开始接触东正教。其中一个最常听见的论点,就是:「真正的教会必须拥有使徒传承。」
这个问题值得认真思考。
但在引用教父、历史和传统以前,我们应该先问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圣经到底怎样理解使徒传承?
东正教认为,使徒传承不仅包括使徒教训的延续,也包括使徒设立主教、主教继续按立主教,以及教会圣职在历史中的连续性。因此,东正教认为,这种连续性是真教会的重要标志。
问题是:新约有没有这样教导?
新约要求教会传承什么?
圣经第一次描述教会的时候,路加这样写:「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徒2:42)
教会首先持守的,不是一条职位谱系,而是使徒的教训。
后来,保罗对提摩太说:「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后2:2)
保罗交托提摩太的,不是自己的职位,而是他所教训的内容。
因此,他又继续说:
「提摩太啊,你要保守所托付你的。」(提前6:20)
「你从我听的那纯正话语的规模……要常常守着。从前所交托你的善道,你要靠着那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牢牢地守着。」(提后1:13-14)
犹大说:「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犹3)
约翰说:「凡越过基督的教训、不常守着的,就没有神。」(约贰9)
当这些经文放在一起的时候,会发现一个共同点。
使徒不断要求教会持守的是:
使徒的教训。
纯正的话语。
所托付的真道。
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
基督的教训。
整个新约不断强调:教导必须被持守。
新约有没有教导:教导必须借着圣职传承保存?
东正教认为,使徒信仰必须借着不断延续的圣职传承保存下来。但新约有没有这样教导?
请注意,我不是否定教会职分的重要。
新约当然设立监督、长老和执事,也要求忠心的人继续教导下一代。
问题不是有没有教会职分。问题是:新约有没有把一条能够追溯到使徒的圣职传承,设立为保存使徒真道的必要条件?
反复阅读这些经文,我始终没有看见这样的教导。
《提摩太后书》二章二节确实描述了一代传一代:
保罗 → 提摩太 → 忠心能教导的人 → 别人。
但是,保罗强调的资格是什么?
不是能够证明自己的按立谱系。
而是:忠心。能教导。
整个新约不断强调:教导必须被持守。
可是,却没有一次把不断延续的圣职传承,设立为持守使徒教导的必要条件。
连使徒自己,也必须接受使徒福音的检验
保罗在《加拉太书》说:「就是我们,或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8)
这句话非常重要。
保罗不是说:「因为我是使徒,所以我以后所说的一切都不会错。」
相反,他说:连使徒自己,也必须接受自己所传福音的检验。
这说明,新约最终检验的,不是传讲者的身份,而是他所传讲的信息。
如果连使徒自己都必须接受使徒福音的检验,那么后来任何主教、任何传统、任何圣职传承,也同样必须接受使徒福音的检验。
真正的问题
因此,真正的问题不是教会应不应该传承使徒的信仰?
这一点是几乎所有基督徒都同意。
真正的问题是:新约有没有教导,使徒信仰必须借着一条能够追溯到使徒的圣职传承,才能保存下来?
反复阅读整本新约,我始终看见使徒不断要求教会持守他们的教训、真道和福音。
然而,我始终没有看见新约把一条不断延续的圣职传承,设立为使徒传承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因此,当东正教把圣职传承提升为判断真教会的重要标志时,我认为她首先必须回答一个问题:
新约到底哪一处这样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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